杭州市临安区温州商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提高本会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内容
1、召开会员大会等重要会议;
2、召开大型研讨会、承接重要课题研究、接受捐赠、举办展览会、展销会活动等;
3、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方面跨组织、跨领域的活动;
4、召开涉外研讨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民间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涉外活动;
5、突发事件及其他须报告的事宜。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召开会员大会等重要会议提前一周上报;
2、召开大型研讨会、承接重要课题研究、接受捐赠、举办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提前一周上报;
3、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方面跨组织、跨领域的活动提前一周上报;
4、召开涉外研讨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民间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涉外活动提前一周上报。
5、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 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6、本会重大事项由秘书处或个人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分别向商会会长、会长班子以及业务指导单位进行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活动的内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7、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商会会长、及会长班子,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
8、凡上级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9、报告事项由秘书处请示会长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10 、本会秘书处应及时、完整保存重大活动报告资料, 规范归档保
管。
三、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